在下步工作中,毕节市检察机关将本着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的工作原则,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排除对司法办案活动的不当干预,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