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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验材料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以来,贵州省毕节市检察机关抓住行政纠纷源头要害,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解决“程序空转”问题,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截至2021年7月,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80余件。

        一、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2020年初,抓住毕节市政府起草《毕节市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试行)》的契机,加强与毕节市政府沟通,建议对行政机关行政错案严格追责的同时,对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没有造成负面影响或实质性损失的,可不作行政错案处理;造成负面影响或实质性损失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这一建议得到毕节市政府采纳并写入文件,大大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领衔办案制度。明确检察长领衔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负责协调解决案件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信访部门推送的陈某某反映县某乡政府拖欠土地补偿费案,经市县两级检察院、信访局领导领衔办理,得到成功化解,乡政府及时支付欠款7万余元。

        三是健全协作机制。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多项协作联动机制。2020年,毕节市检察院与市信访局签订《关于建立信访事项监督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与市司法局签订《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试行)》,2021年,与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签订《加强依法行政着力化解行政诉讼矛盾工作方案》。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与法院签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及时共享司法行政机关、法院、信访部门办理的行政复议、诉讼及信访等案件信息,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建立协作机制以来,毕节市检察院共收到市信访局移送的6批信访事项线索,分析研判后交各县区检察院及时办理。通过协作联动,成功化解14起行政争议案件。

        四是形成督导合力。针对当事行政机关不配合或者不积极履行职责解决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求的案件,检察机关联合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及信访部门组成争议化解督导组,督促当事行政机关限期整改。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信访部门发出行政争议案件整改建议24份,均被采纳并整改落实。

        二、规范化解流程

        一是注重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申请人复杂多元的诉求,除了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法院卷宗进行书面审查外,重点对申请人诉求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查明事实,准确界定申请人诉求是否合理,引导申请人纾解情绪,打开和解之门。

        二是坚持研判论证。所有行政争议案件均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组织市县两级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共同研判论证,切实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决策辅助、监督把关作用。根据检察官联席会议论证意见,对一般性行政争议案件,由院分管领导同意后开展化解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咨询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意见并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开展化解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对接。针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化解阻力大的涉众型案件,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对接机制,推动形成“检察搭台、行政主角”化解格局。如刘某与县某乡政府征地赔偿纠纷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后,当事人仍然不服申诉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加强释法说理的同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坦诚交流意见,最终该乡政府主动依法对刘某合理诉求进行赔偿,刘某也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

        四是举行公开听证。对行政争议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咨询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并发表听证意见,让双方当事人及第三方充分发表意见,明确争议焦点,以公开听证审查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提升检察监督公信力,实现“阳光化解”“精准化解”。

        三、提升化解质效

        一是推动服判息诉。着眼诉源治理,通过有效疏导,把检察机关抗诉监督的“势能”转化为促成争议化解的“动能”。对行政相对人诉求预期过高、化解措施落实存在困难的行政争议案件,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当事人调整心态、回归合理预期、服从生效裁判,切实推动服判息诉。如毛某某等不服县某镇政府行政强制拆除案,检察机关积极对当事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当事人撤回起诉、镇政府撤回上诉。

        二是开展后续回访。对已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在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后,适时到现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当事人座谈交流,开展案件化解“回头访”,实地了解和掌握行政争议化解措施落实情况。如毕节市检察机关联合市县两级司法局,对前期化解的县张某某、潘某某民事行政双撤诉等案开展回访,当事人均表示诉求得到充分解决,生产生活回归正常轨道,感谢检察机关帮助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公布化解结果。建立行政争议案件化解结果发布机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将已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在《贵州日报》《法制生活报》《毕节日报》、市政府网站、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上适时公布,扩大社会知晓面,提升公众参与度。

        四是推广典型案例。采取业务培训、现场观摩、业务竞赛、定期组织精品案例评选等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案例,发挥示范作用,增强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毕节市检察院已推出6批共19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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