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领导班子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今日头条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视频中心 更多>>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好故事
        【检讯】七星关:“72号法律氧吧”第五期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律适用及量刑均衡
        时间:2023-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

        检察业务沙龙

        jianchayewushalong

        近日,七星关区检察院举办了第五期“72号法律氧吧”检察业务沙龙,各部门检察干警紧紧围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律适用及量刑均衡”开展研讨交流。


        活动一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沙龙的活动主题是电诈类网络犯罪下游罪名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常见问题研讨。一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性中关键证据的取证和审查。二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界分。三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为认定从犯的情形。四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建议规范化精准化指引示范。


        随后,大家围绕罪名关键证据收集与审查、法律依据与适用标准、刑法总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阐述个人观点




        就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提出了一个有争议性的案例讨论。即“行为人一次性出租、出借银行卡及银行卡密码给他人后,没有实施后续行为,是否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beat365体育亚洲网址_365bet正网平台_365bet亚洲网址


        一种意见认为,此种情况宜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为行为人没有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又实施其他转账或辅助转账行为。理由:《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仅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未实施其他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行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或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


        另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理由: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仅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后续似乎未实施其他行为,但其一并提供银行卡密码、手机给他人,使得他人通过其手机操作手机银行APP软件转账,也属于为配合他人转账提供服务的行为





        就从犯的认定进行激烈研讨。参会干警结合法院裁判情况,意见趋于一致。刑法总则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情节严重的,法院部分法官认为该罪名是下游犯罪,若不适用从犯情节减轻处罚,量刑过重。部分法官认为认定从犯没有法律依据,直接依据其他量刑情节判处。参会干警普遍认为目前从犯适用争议较大,趋向于认为已查明行为人在何人指使下实施掩饰、隐瞒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可认定为从犯。反之,没有查明指使者或者指使者否认指使的,则不能在主犯未知的情况下贸然认定从犯





        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统一量刑情节适用标准、缓刑适用、不起诉权适用、罚金刑适用问题。


        第一,就缓刑的适用而言,法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综合考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数额、危害后果、上游犯罪的危害程度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同时规定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或者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由的,犯罪对象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不适用缓刑。参会干警一致认为,鉴于当前“两卡”犯罪形势严峻,一般秉持严惩态势,需综合考虑上游犯罪性质及危害程度、行为人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中的表现及银行卡流水金额、行为人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次数、已查证被害人向行为人账户转账金额等情节,慎重考虑适用缓刑。


        第二,就相对不起诉权的适用而言,司法解释规定只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人犯罪情节一般的,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或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或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结合缓刑考量因素及目前适用情况,参会干警一致认为,目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高发,相对不起诉权的适用需从严谨慎把握,重点适用于涉案银行流水金额与查证的被害人损失金额一致,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在校大学生、刚踏入社会的青年,且系初犯、偶犯的案件


        第三,就罚金刑的适用而言。鉴于现有数据是经充分调研本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犯罪情节、量刑建议及法院裁判采纳情况得出,参会干警全部赞同根据建议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刑期,相应统一罚金刑增加金额,确保罚金刑各办案组之间量刑相对规范统一精准

        beat365体育亚洲网址_365bet正网平台_365bet亚洲网址



        ?

        ?

        检察业务沙龙

        jianchayewushalong

        综上,经过激烈讨论,最终达成共识,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逐步建立本地区个罪定性量刑指引,促进员额检察官之间量刑建议规范精准,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办案质效,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及量刑建议采纳率,同时减少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而规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为人从犯的认定标准,则有利于对各罪裁判法律适用进行监督


         
        版权所有: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