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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毕节检察机关这样做
        时间:2022-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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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8日,最高检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建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其目的在于推动社会治理、改善民生,解决窨井盖安全问题,守住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毕节市检察机关通过“四个抓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问题,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聚焦民生安全,抓好检察建议落实 


        一是积极响应,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毕节市检察机关深入走访调查,积极与窨井盖管理相关部门沟通,宣传讲解“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将窨井盖治理问题延伸到道路、铁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市检察院监管督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安全管理防控专项行动,推动依法规范严格执法,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安全治理水平。注重强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制定线索移送、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3个,督促形成长效机制3个,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解决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6个,通过专项行动,办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毕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二是积极调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聚焦脚底下的安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推动928块问题“窨井盖”得以及时更换和维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纠正问题38个。与供电、城建等相关单位座谈15次,发放宣传资料130余份,召开专项推进会次数4次,建立工作机制、联络机制1项,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1份。如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牵头邀请县住建局、电信局、运管局、电力部门、水利部门等有关单位举行座谈,充分听取各部门在窨井盖施工、巡查、维护上的专业意见,并商榷建立各部门窨井盖施工标准化制度,严格实施准入标准及验收标准,对于不达标的窨井盖坚决不得投入使用;建立定期巡查、环卫报修和开通举报热线,多管齐下的井盖巡查长效机制;建立窨井盖维护长效机制,落实井盖的更换、修复责任。又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城区范围内多条道路存在窨井盖破损、塌陷等情况,通过公开听证形式督促整改,并推动七星关区相关单位召开了城市窨井盖排查整治管理专题会议,相关单位就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消除了窨井盖安全隐患,确保了窨井盖安全运行,保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使得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以有效维护。 



        三是依法监督,强化整改落实工作。检察机关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通过调查发现,窨井盖安全存在权属问题,多头管理,不同窨井盖的维修、管理、养护涉及多家单位,各单位之间管理、养护职责衔接不够,导致存在责任落实“挂空挡”、各责任单位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毕节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与相关窨井盖管理单位沟通,依法监督,明确涉及窨井盖安全的牵头单位,向有关单位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督促责任落实。强化跟踪监督,加强检察建议回访工作,对行政机关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二、强化监督刚性,抓好“一体化”办案工作 


        一是市院牵头,主动办理具有典型性的案件。针对毕节市碧阳二道七星关区段(鹅顶山隧道出口-甘堰塘隧道)交通事故频发问题,毕节市检察院主动履职,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咨询专家意见等方式,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安分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家单位进行了调查,经调查,造成事故原因为: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无测速摄像头、人行横道和红绿灯、窨井盖228个(其中86个位于车行道上),部分车辆超载、超速、逆行、不按导向行驶、行人横穿马路等,市检察院随即依法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检察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七星关区各有关单位也以此为契机,对照提出的检察建议,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其他类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全面推进整改。 

         



        二是市院统筹,推进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落实好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其相关内容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各县(市、区)检察院办理涉及交通安全隐患案件,目标考核上进行加分,办理效果好的案件推广到全市检察机关借鉴学习。毕节市两级检察机关随即对辖区内展开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走访和调查辖区内存在窨井盖问题,理清相关部门的职责,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窨井盖多头管理的问题,切实防范窨井盖安全风险。 



        三是市院协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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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在落实好上级院安排部署的同时,加强对下级院的指导督促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案件办理发现民事主体破坏窨井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其依法履职,行政机关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办案中发现可能存在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刑检部门依法处理。多措并举开展监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多方有效衔接 


        一是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毕节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刑检等部门紧密结合本地产业布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因素,以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助力理顺并解决窨井盖多头管理、统筹困难等问题,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进一步增强窨井盖安全意识,切实健全、完善、落实好井盖运行管理安全综合治理,保障城乡安全发展。 

         



        二是内设机构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一体化监督优势,毕节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内部联动,加强刑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的密切配合,主动对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梳理,通过相互参与各部门的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积极稳妥拓展公共安全领域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窨井盖问题的源头防控,形成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共同为安全生产领域办案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借助“外脑”智慧开展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案件调查中来,为办案中涉及到的专业性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如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碧阳二道交通安全隐患一案中,针对专业性问题咨询专家意见,得出该路段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原因:一是该路段窨井盖设计不合理,将应当设置在人行道、绿化带的窨井盖设置到行车道上;二是窨井盖承重不够,原窨井盖为D400级,承重40吨,达不到城市快速路窨井盖的承重标准;三是过往车辆超速超重造成窨井盖被破坏;四是行人横穿马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检察机关听取专家意见后,建议相关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将窨井盖更换为E600级,承重为60吨,增设交通信号灯及限速标志,有效限制车速,增设人行横道引导行人有序通行。截止目前,相关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已更换符合要求的窨井盖和路段设计,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 


        四、打造良好氛围,抓好综合治理新格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毕节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四号检察建议”的宣传工作,对民生关切的井盖安全问题,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并将办理的具有典型性、特色亮点工作动态在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介发布,渗透式宣传 “脚底下的安全”工作成效,引导人民群众增强保护窨井盖责任意识,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维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关注各类媒体,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安全问题。毕节市检察机关随时关注各类新闻网、公众号、报纸等媒体报道,关注民生最关切的问题,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对于辖区内交通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理清责任单位,依法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避免危害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发挥媒介作用,运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毕节市检察机关充分用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通过公益检察+人民监督员方式,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朋友圈”,从案件调查核实到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回头看”,均及时向志愿者通报情况,并邀请志愿者参与监督,对案件进行回访,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截止目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志愿者已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经调查后立案办理4件。如某志愿者向检察机关提供毕节市七星关城区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溢出污染环境的案件线索,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组成一体化办案组依法办理,向七星关区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促使住建局对该路段破损和缺失的19个雨水篦子进行补充和更换,对100米污水管道进行清淤,并通知所辖办事处和社区加强日常管护,推动七星关辖区破损、老旧、堵塞的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共排查管网450公里,完成洪山路地下管网整治2800米,完成地下管网疏通维护9800米,完成地下管线改造5100米,全面整改发现的问题,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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