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投标管理科原科长郭朋(正科级)受贿一案。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朋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朋利用担任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科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讯问了被告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郭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有关同志观摩了庭审。毕节市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8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